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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9年4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9〕8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
2018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2019年3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明确在全国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4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重大意义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投资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积极开展审批事项“减放并转调”改革,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切实提升审批办事效率,增强服务对象的便捷体验感与获得感。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总计22条,全文聚焦改革主题,主要对改革内容、改革目标、改革任务作了细化明确。
(一)改革内容突出“两个覆盖”。一是改革的范围覆盖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 (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 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二是明确改革的事项全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 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二)改革目标突出“四个节点”。一是到2019年6月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贵阳市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到2019年底,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其他市 (州)、贵安新区审批时间力争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确保达到100个工作日以内;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国家和全省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三是2020年上半年,初步建成“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并实现与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四是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三)改革任务突出“四个统一”。
1.统一审批流程
精简审批环节。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
调整审批时序。地震安全性评价调整到工程设计前完成。文物保护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省干线公路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将用地预审意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报装提前至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完成后办理,热力、排水、广电等市政公用报装提前至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规范审批事项。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形成全省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和申请材料,同时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实行动态管理。
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单位,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审批,总时限不超过16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审批,总时限不超过26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审批,总时限不超过26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审批,总时限不超过12个工作日。
推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和联合测绘。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研发数字化审图系统,逐步实现施工图审查网上申报、审查和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实行规划、土地、园林、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制定联合测绘实施办法、综合技术规程,统一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监管要求,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监管所需测绘内容和技术要求纳入综合技术规程。
推行区域评估。在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编制区域综合评估评审。实行区域评估的,项目无需单独编报评估评审,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政府相关部门应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
推行告知承诺制。在政府投资的社会福利类项目、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及社会投资工业厂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2.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建立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纳入系统管理,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审批节点控制,实现审批 全过程监管服务。
市级政府要整合建设覆盖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县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系统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 踪督办,并与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
3.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制定“多规合一”的规划目录,统筹整合各类规划,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在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线上线下窗口,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构建全省“1+10”窗口服务体系。
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申请材料,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
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规范协调机制、督查制度、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管理系统运行规则、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完成改革涉及相关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
4.统一监管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
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广电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贵州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将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及审批事项清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加强培训考核。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制定督导评估办法,将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督查考核事项范围。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和宣传报道相关政策措施及工作成效,加强舆论引导。
做好公众咨询。增进社会公众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五、《实施方案》的亮点
(一)审批总时间比国家时限压减三分之一。2019年底,贵阳市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其他市(州)、贵安新区力争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比全国120个工作日以内减少三分之一。
(二)分类整合审批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除带方案出让用地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划分为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3个阶段;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划分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2个阶段。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符合区域环评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需要特殊审批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的厂房、仓储等生产及配套设施项目),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3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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