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永益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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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课题初步验收专家在收到课题验收材料一周内,对课题完成初步验收。验收完成后,需向规发委提交以下材料:
1、课题验收初审计分表(详见附件8);
2、成果评审意见(详见附件9)。
第十四条 规发委将《成果评审意见》隐去初步验收专家信息后,反馈给课题承担单位,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意见修改完善课题验收材料。
第十五条 课题承担单位在根据意见修改完善课题验收资料后,由课题初步验收专家确认是否达到课题验收标准。对于达到课题验收标准的课题,由规发委成立课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人员由规发委在中估协专家库中抽选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专家,课题初步验收专家直接列入课题验收专家组,验收专家应遵循回避原则。专家组设组长一人,由业内权威专家学者或资深会员担任。
第十六条 在确定课题验收专家组后,技术部将课题验收资料发送给专家组所有成员。专家组成员验收标准和内容与第十二条课题课初步验收标准和内容相同。
第十七条 课题验收专家组成员在收到课题验收材料一周内,对课题完成验收。验收完成后,需向专家组组长提交以下资料:
1、课题验收初审计分表;
2、成果评审意见;
3、验收意见(初稿)(详见附件10)。
第十八条 课题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和书面通讯验收。
1、会议验收:在验收专家会前各专家独立审阅课题材料、初步形成个人验收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听取课题组现场陈述和答辩,专家组对成果进行现场评议、形成最终验收意见并填写《课题成果评审证书》。凡同意通过验收的专家人数超过三分之二,该课题成果即为通过验收。
2、书面通讯验收:由验收专家审阅课题材料、填写《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研究课题成果专家函审意见表》(详见附件11),并将《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研究课题成果专家函审意见表》反馈给专家组组长,最终由专家组组织出具书面通讯验收意见。凡同意通过验收的专家人数超过三分之二,该课题成果即为通过验收。
第十九条 课题验收专家组组长在收到验收专家组成员提交的资料后,确定课题验收方式,一般采用会议验收。
第二十条 验收会由规发委负责组织实施。课题验收会要求验收专家组、课题负责人、承担单位科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到会,由课题负责人介绍课题整体情况。验收会一般包括如下程序:
1、课题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1)课题负责人做工作总结报告、技术研究开发报告;
(2)相关人员做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检测报告;
(3)用户代表做用户报告;
2、课题主要成果演示及现场考查;
3、验收专家质询;
4、验收材料审查;
5、专家评议并形成专家验收意见。
验收专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听取课题承担单位的研究报告,进行质询和讨论,并与课题承担单位背靠背对课题成果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再分别填写《成果评审意见》。验收专家组组长在归纳意见的基础上书面形成课题验收结论,并经全体专家签字生效,当场向课题组宣布。验收意见以专家组意见为准,专家组内出现异议的,按三分之二多数意见为准。明确“建议通过验收”、“建议不通过验收”。项目验收专家组应对项目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广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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